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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我院举办2021年医保条例培训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5/30  作者:张敏 钟小劲  阅读数:4520

我国首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让我院医务人员广泛知晓《条例》内容、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保障基金安全,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工作,营造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5月19日下午,我院举办2021年医保条例培训会。会议由院长李志忠主持,特邀中山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申曙光进行现场培训。院领导、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副高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医保管理员共同参加培训。



院长李志忠主持会议并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医保工作规范化。进一步统一思想,筑牢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协作意识、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医疗保障基金有效使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要求真务实,精细服务,积极推进医保工作优质化。打好欺诈骗保“攻坚战”,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持之以恒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全心全意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医保工作有序化。秉持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为民情怀,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推进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进程,聚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医保基金监管环境。


申曙光教授分别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背景、基本内容、法律责任、医疗机构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亮点五个主题授课。详细讲述了《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维护公民医疗保障合法权益。他指出,《条例》明确了要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提出医保基金监管的基本方式、建立社会参与和行业自律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医药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合理使用基金,维护公民健康权益。


通过本次医保条例培训,医院各科室对《条例》颁布实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每位医务人员,无论行动上和思想上,都将不断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秉承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理念。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参会人员的法治意识,为接下来的医保服务工作夯实了基础,医保基金监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