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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廉洁正气 树清正行风——我院召开2021年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21/5/13  作者:骆华连  阅读数:2656

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药购销行为,确保医药质量,5月11日,我院召开2021年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签订会。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殷汉华主持。院长李志忠,院纪委书记周志达,副院长黄建斌、谢贤生,纪检监察室、药学部、设备科、党办、招标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院纪委委员、医院采购员,医药产品配送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院党委书记殷汉华


院党委书记殷汉华主持会议并强调,一要清醒认识到国家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决心,严格遵守行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与企业有关医药购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自觉抵制各种商业贿赂行为,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经营秩序;二是加强职业操守和廉政正反典型教育,严守底线不碰红线,构建诚信经商和亲清廉洁的医商关系;三是加大不正之风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追责惩戒必严,为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院长李志忠


 院长李志忠就医院切实履行“管行业管行风”,“谁分管谁负责”的行业治理主体责任,对医院全面构建“亲清”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纠风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一要认清当前形势,筑牢思想防线。目前国家重拳整治医疗卫生行业作风,要从思想上认清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高医药购销廉洁自律意识,保障医药购销领域活动的廉洁性,杜绝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二要守住道德底线、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药购销廉洁制度规定,保障药品、器械、耗材配送质量,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如违反承诺,一经查实医院将立即终止合同,并对供应商实行“黑名单”制度。三要互相监督,共创健康环境。供销双方要加强合作,执行医院廉政条款的约定。院纪委要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营造风清气正的行医氛围,打造遵纪守法、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实现合作共赢。


院纪委书记周志达


会上,院纪委书记周志达对5月6日召开的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和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宣读了廉洁购销合同主要条款。他强调,要认真领会掌握国家卫健委有关医药购销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以病人为中心切实履行廉洁购销合同,确保购销行为廉洁阳光,院纪委、纪检监察室将加强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廉洁便民的医疗环境。


李志忠院长分别与企业代表签订协议


国药控股河源有限公司、河源翔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代表分别作了表态性发言,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相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做好配送服务,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商业贿赂行为。李志忠院长与参会的药品配送企业代表签订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